1、第一类人员:春节期间未离开工作地、未接触疫情高发区人群、未接触过病患者。第一类人员自 2 月 6 日起每天监测体温两次,体温正常者经综合管理 部汇总报管控小组组长审批后方可上岗。
2、第二类人员:外出地、逗留地非湖北、浙江(温州、杭州、台州)区域,未接触疫情高发区人群、未接触过病患、往返交通工具无政府批报感染情况者。
第二类人员自返回工作地起连续监测体温 7/14天(按社区),每天两次,在整个隔离期间体温无异常,且无咳嗽、胸痛、痢疾等相关症状者,经综合管理部汇总报管控小组组长审批后方可安排上岗。
3、第三类人员:外出地、逗留地为湖北、浙江(温州、杭州、台州)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时先行居家隔离,每天监测体温两次;其可返回工作地时间另行通知。
4、各类人员每天监测体温时间分别为上午 9:00 及下午 16:00,第一次监测信息记录于[钉钉-工作-员工健康],第二次监测信息 QQ/微信报备至顾青苏。
5、对于到达返工期时有发烧、咳嗽、痢疾、胸闷症状的员工,需先行完成疾病诊治且明确有医疗机构的医学证明方可返岗。
6、自 2 月 6 日(下午)起,所有员工需在钉钉中进行每日健康打卡报平安,员工需确保信息真实性,如有隐瞒虚报将按规定处理。
7、复工,隔离员工需每天在钉钉中按时定位打卡并采取线上办公方式开展工作。